(2021年8月31日汕尾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一次会议通过)
汕尾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了罗世苑同志因工作原因辞去汕尾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决定接受罗世苑同志辞去汕尾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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